2021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和制度安排。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我校将在2023年下半年接受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使大家更深入地了解审核评估工作,记者采访了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人袁长青。
记者: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启动背景是什么?指导思想有哪些?
袁长青(以下简称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进高校分类评价,2021年,教育部印发了《方案》。启动新一轮审核评估是全面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任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改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举措。
新一轮审核评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记者:审核评估的对象是什么?如何分类开展评估?
袁:按照《方案》要求,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审核评估工作5年一个周期,新一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新一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审核评估主要针对双一流大学,第二类审核评估根据高校差异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博士学位授予高校可申请参加。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一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非博士授权单位的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可申请参加。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据悉,新一轮审核评估约有910所高校参评,其中第一类约50所,第二类第一种约344所,第二类第二种约300所,第二类第三种约200所。
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及参评规模
我校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选择“第二类第一种”审核评估,即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高校。
记者: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基本程序和审核要点有哪些?
袁: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2-2025年,2022年启动评估试点,2023-2025年分批组织实施评估。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和督导复查。其中,专家评审包括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两个阶段。
和以往不同的是,本轮审核评估专家评审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评估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入校考察则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问题。专家评审后形成《审核评估报告》,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审议后反馈给学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学校须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省教育厅还将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
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评审“线上+线下”相结合
按照《方案》,“第二类第一种”审核评估审核要点包括学校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等7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涉及30项必选量化指标和至少8项特色可选量化指标。
“第二类第一种”评估审核要点
记者: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特点?
袁: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体现出五个突出特点:
一是立德树人的导向更加鲜明。相比上一轮审核评估,本轮评估指标增设了党的领导、思政教育等“定性+定量”指标,增设教师、学生、教材选用等“红线”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并妥当处置的“负面清单”。强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将立德树人要求,切实融入到了指标中。
二是积极探索分类评价。提供两类四种“评估套餐”,实现“一校一案”。不仅有定性指标,还有定量指标;不仅有必选指标,还有特色可选指标,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三是评估视角更加全面。推出“1+3+3+1”校内外综合评价,包括1份《自评报告》、3份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研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研报告》)和3份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报告(《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毕业生质量报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报告》)作为支撑,提供1份关键性办学指标常模供作为参考,通过常模比较,发现优势和短板。
“1+3+3+1”校内外综合评价
四是评估方法创新,减负增效。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资源,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做全做深线上评估,做准做实入校评估。减少入校评估人数、天数、环节。对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
五是强化评估结果的应用。综合运用评估、督导、通报、挂钩和问责等举措,切实推进教育管理和教育治理效能提升。建立“回头看”督导复查机制,对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的高校,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等问责措施,倒逼高校压实质量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记者:学校开展审核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有哪些?
袁:学校已于2022年3月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在2023年下半年开展审核评估(具体时间有待省教育厅正式发文后确定)。日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已经面向全校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预通知》。明年2—9月将开展学习动员、自评自建、优化完善等工作。届时将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制定《437必赢会员中心网页版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评建工作办公室,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为专家线上评估、入校评估等工作做好准备。预计明年11月专家将进行线上评估,12月入校考察。整个评估工作将贯穿2023—2025年,持续约3年。
记者:各单位应如何开展好自评自建工作?
袁:各相关单位认真研读指标,对照审核要点进行自查,强化优势、补足短板。应将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列入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加强建设。各教学相关单位应做好教学档案材料的完善,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案、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践教学报告等,及时修订教学管理文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须做好建设规划,完成教室、实验室、宿舍、运动场所、体育设施、艺术场馆等基础教学设施设备改造和维修维护。
审核评估是外部评估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整体评价,也是总结优势、突出特色、分析问题、补足短板的良好契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